什么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五天备案?食品药品监督条例?
什么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五天备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食品药品监督条例?
条例是指国家对食品和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食品安全: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食品标签标识等。
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药品质量标准、药品广告宣传等。
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监督执法和处罚: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措施和处罚措施,包括对违法生产、销售食品药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食品药品监督条例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码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食
品、假错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管
理是律、法现,规意的单位或者个人实然行
政处罚,应当遭照本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13年7月19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为了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
其中,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内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主要规定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内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
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哪个部门发?
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生产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有哪些管理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
管理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近百年来,人们把研究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称为管理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管理学是管理思想、管理原理、管理技能和方法的综合。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管理学不断充实其内容,成为指导人们开展各种管理活动,有效达到管理目的的指南。
甲类化学品怎么划分?
⑴闪点<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金属钾、
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
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