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最新是什么?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有哪些规定?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
浙江省是国家“单独二个政策”出台以来最早推出全面放开二项政策的省份之一。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全面两该政策”已经超过四年。作为全面放开二项政策实施较早的省份之一,浙江省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细则。那么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最新是什么?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介绍。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最新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面两该政策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浙江省原有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改为生育服务机构,不再实行“计划生育管理”的层级,而是实行“生育服务”的管理模式。
此外,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发生了改变,消除了原规定中对于合法生育的限制,规定了父母可以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并增加了家庭教育方面的内容。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规定
浙江省单独二胎细则规定,夫妻双方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双方都为浙江省户籍;
2.夫妻双方没有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
3.夫妻双方均没有违法生育行为记录。
此外,为保障二胎权益,维护二胎家庭生育权益,浙江省还规定了有关措施:
1.二胎家庭可以享受与一胎家庭同等的政策待遇,包括生育保险、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2.为保障二胎生育权益,浙江省在医疗保障、儿童教育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政策,进一步保障二胎家庭的生育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最新是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生育服务”的管理模式。对于夫妻双方生育二孩的条件、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为全面放开二项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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