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内部,审计和监察的职能有哪些区别?
在公司内部,审计与监察的职能存在哪些差异呢?
在我国,众多单位的审计与监察工作常常是合署进行的,从学术角度来看,内部审计有着明确的定义:它主要承担确认与咨询的职责,涵盖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经营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多个方面,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内部审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简而言之,它主要负责对经济活动的评价,但并不涉及对人员和事务的行政处分。
相较之下,监察则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尤其在大型国企中,它通常受纪委的领导,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与 *** 部门的监察职能相似,主要聚焦于问题的发现、行政处分以及案件调查等,中央监察部在92年曾对企业监察部门的职能进行过明确的定位,企业的经济活动涉及财务、管理、工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具备这些专业知识的人才来支撑。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审计与监察在职能上存在交叉之处,当审计发现问题后,通常会交由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单位选择将内部审计与监察合署的原因之一,这样的做法有助于树立权威、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重复性的工作,我个人认为,审计更应专注于对经济活动的专业评价,侧重于事务层面;而监察则更侧重于调查违纪、违法事项,侧重于人员层面,监察工作可以充分借助审计的成果,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公司内部的规范运作和风险防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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