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华侨城大峡谷停车场收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深发改〔2016〕1371号)规定,对东部华侨城旅游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
1、旅游淡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小车首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按1.5元/半小时加收;
2、旅游旺季5月1日——10月31日:小车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按3元/半小时加收;
说明:以上停车场费标准为小车,大车停放收费为上述标准两倍,小车指额定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指额定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15分钟按一小时计算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