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野外玩的时候遇到过尴尬的事吗?
那是1988年夏天,我还是国有企业的小领导。我自己开了几封介绍信,还带了身份证。(当时住店需要单位开的介绍信。)我骑自行车去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先骑自行车去了白洋淀。在白洋淀玩完之后,我沿着公路一路北上徐水、北河、定兴、涿州、张坊、一渡、二渡、三渡、四渡、五渡、六渡、七渡、八渡、九渡、十渡。最后一站是从十渡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房间,我把自行车锁在房间里,坐火车去了野三坡。在野三坡玩了三天,出乎意料的是,尴尬的场景出现了,因为当我搬进(京都酒店)时,我已经和老板谈过了,并支付了小包间的房价。我不认为我离开后,老板把小包间租给了其他游客,我的自行车也不见了。我急忙和老板谈判。后来,虽然我找到了自行车,但我不仅没有小房间,还要我给他加小包间的房价,但我身上只剩下50元了,我说我已经付了我们谈论的价格。我们怎么能说如果我们改变,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加钱,我们可以加钱。你不可能让我加钱。老板反复解释说,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很多游客来自北京。他们没有地方住。我必须告诉老板,我能理解你说的话,但我是按照我的计划来的,因为我的钱只能花到今天,所以我明天会回北京,我不容易理解你,你也应该理解我的困难,最后老板真的不能带我,让我睡在十几个人的大同店房间,最后我回到北京口袋只剩下一个(大团结),这十到北京可以超过100公里?我还要骑自行车回北京。你说够悬了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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