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是指居民个人因从事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等各类所得而应纳税的一种税收。而“3500个税”则是指起征点为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大家都很关心:在中国,3500个税及3500个税起征点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3500元并不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是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但是,对于月收入低于或等于3500元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是“3500个税”。
那么,“3500个税”的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实际上,“3500个税”政策早在2006年就正式实施了。当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年第3号),明确规定了“3500个税”的政策。
根据该通知,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或等于3500元的,减除费用按每月800元标准定额扣除,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统一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并设立了多个税率级别,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递进性。这也意味着,只有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纳税人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3500个税及3500个税起征点政策早在2006年就已经实施了。但需要注意的是,3500元并不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是一个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统一调整为5000元,多个税率级别也相应设立,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递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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