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许多人仍然认为野生动物是一种美食。大量的野生动物被捕杀和销售,这不仅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会给人们的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各个省份都开始出台相关的野生动物禁食规定,山东省就是其中之一。
据山东省林业厅消息,山东省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了《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捕杀、贩卖、运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受保护野生动物。
山东省禁食野生动物名单如下: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东北虎、华南虎、孟加拉虎、金钱豹、长吻鳄、中华鲟、赤麻鸭、白头鹤、白鹤、丹顶鹤、东方白鹳、黑鹳、白尾海雕、金针鸟、白鱀豚、鬣蜥、大鲵等。
二、其他受保护野生动物:
1.鹿、野猪、野兔、松鼠、红腹马鸡、鸭嘴兽、中华秋沙鸭、白枕鸽、丹顶鹤、小天鹅、棕榈鸟、黑臂蜥、灰鹤等。
在山东,不但禁止捕杀和贩卖野生动物,还禁止在餐饮企业中加工和销售野味。针对违规行为,山东省也提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总之,作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一部分,在山东省中,不仅要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禁食的规定,保护野生动物,也要从根本上切断野味的来源,从而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