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高级教师评选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5年以上。
二、能力条件
(一)教师
1.根据学生和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思想,可以有效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学教育成果相对突出。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显著的表现,形成了一定的特点。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充分。校长(校长)不少于本学科(校园)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同时担任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的教师,教学时间不少于本学科(校园)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
4.申请当年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核课程,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5.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其中现任以来1年以上),胜任此项工作。
6.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次听课指导和主持讨论,开设学校(园)不少于1节公开课。在任职期间,开设了不少于一次的校际公开示范课程,并获得了高度赞扬;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教师举办的优质课程、教育活动、技能竞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奖项。
7.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当取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双师型”教师资格。
8.城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一年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必须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线进行实践研究,平均每两年至少2个月,文化教师也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线进行调查和研究。
(二)教研室、电教馆人员
1.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深入基层,为教师服务,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成效显著。
2.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电化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学校和实验园区。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受到高度赞扬。
3.经常进行深入的基层研究和指导,工作量充分。自现任以来,每年有60多个讲座和活动(30个电子教育机构)。研究课程、示范课程或县以上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一次。
4.为青年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做出了突出贡献。自现任以来,该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高质量课程、教育活动、技能竞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方面获得二等奖。
5.申请当年参加市教育部组织的考核课程,达到良好水平。
三、业绩条件
现任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农村教师为县级)。
2.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农村教师)。
3.作为班主任(幼儿园班主任),其班级被市(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称号。
4.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农村教师三等奖)以上。
5.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农村教师为市级)组织的优质课程、教育活动、技能竞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方面获得二等奖以上。
6.在发展学生和儿童的个性特长方面取得成就。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竞赛、科技活动和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二等奖以上。
7.在教育教学综合考核或绩效考核中至少排名前五分之一,在申请当年由市教育部门组织的考核课程中达到优秀水平。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职以来,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要)。
1.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教研室、电子教育厅人员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省级教研人员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
2.学术专业公开出版(一半以上是我写的)1部。
3.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科学教育实验项目,并结束。
4.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批委员会批准,编制并列入中小学教材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一次。
5.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研究、电子教育活动,论文、课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县级一等奖;农村教师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县级二等奖以上。教研人员、电子教育厅人员参加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子教育活动,论文、课件获得国家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主办的市级以上表演、展览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7.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的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者取得发明专利,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