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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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校友

罗豪才(1934年3月)-2018年2月),男、汉、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 *** 成员、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先驱和奠基人。曾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 研究会会长。

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英殖民当局在新加坡监禁。

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之一中学于1952年至1956年学习。

从1956年到196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从1960年到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赴哥伦比亚大学深造。

从1985年到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从1986年到1992年。

1992年至1993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

1993年至1995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主席、北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

1995年至1996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更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6年至1997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更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7年至1998年,致公党中央主席、更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8年至1999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更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9年至2000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函公党中央主席、更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主席。

2000年,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至2008年3月)。

*** 研究会会长于2007年至2016年12月担任。

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罗豪才于2018年2月12日去世,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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