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该不该给学生这样一个改过机会?

我爱学习 1小时前 阅读:2 评论:0
浙江一所大学的学生因 *** 罪被留校察看。关于是否给予这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这个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一些人认为,应该给予他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们从自己的行为中学习,并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另一些人则担忧,如果让他们有机会弥补自己的过错,可能会为他们以后再次做出类似的错误行为埋下隐患。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决定。

浙大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该不该给学生这样一个改过机会?

2019年2月22日,努尔特巴特尔(浙大学生)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入某出租房内,强吻被害人、强摸被害人 *** ,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后因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尔特巴特尔停止侵害,并向公安机关主动报案。

2020年4月法院判处其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020年7月17号,浙江大学官网通告了努尔特巴特尔同学的处理通告。

该通告一出,立即引起哗然:“处罚未免过轻”,“对受害女生公平吗?”

我们先来看一看网上流出的该生所在学院的建议:

【考虑到该同学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这句话当中的字眼让所有人看了非常愤怒,“初犯”、“民族地区”、“毕业生”等等,就是因为这些标签,就能成为某些学生的丹书铁券和免死金牌吗?

在严格的法律制度面前,难道还要区别对待吗?

不要忘了他有错在先,他就应该为自己所犯的罪行负责,就应该为自己所犯的事付出代价,而不是像浙江大学这样去袒护他,学校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是不是践踏了社会公平?如果这名学生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毕业生,那么浙江大学会如何处分?

该名学生并没有服刑,仍然正常毕业,仍然在朋友圈大秀恩爱,这对受害女生公平吗?

我们再来看一看哈尔滨工业大学,几乎和该事件同时冲上热搜的就是哈工大大四毕业生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的事情。

同样是对待品行恶劣的学生,哈工大没有拖泥带水,反应迅速,坚决处理,而浙江大学对于犯更加严重错误的学生仅仅是留校查看,是否太过于纵容违法犯罪,大学之道,在于明德,如果一个学校对法律依然不心存敬畏,对违法学生包庇袒护,那么最终砸的也是这个学校百年的品牌!

浙江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怎么查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拟录取学院官网。

在网站首页找到“拟录取名单”或类似标题。

查看相关文件并下载或在线浏览拟录取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的方式和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可以查看学院官网或咨询相关老师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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