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修理厂,维修工时费用表?
钣金类工时费定损原则
一般车型:按损坏程度及损坏面积,并结合修复部位的难易程度来核定修理工费。
特殊车型:价值较高的车型或老旧车型,当外观件、车身骨架及大梁等变形严重时,可以与客户和修理厂协商,修理工时费可按该配件价格的20%~50%核定。
漆工类工时费定损原则
1、油漆工时费是指油漆材料费、油漆辅料费及油漆人工费之总和。
2、塑料件、亚光饰件、金属漆及变色漆在工费核定时可按10-20%比例上浮。
3、大型客车按单位面积核定工费。
4、轿车及小型客车按幅(每车13幅)核定工时费。
拆装类工时费核定原则
1、一般原则:按照拆装的难易程度及工艺的复杂程度核定工时费。
2、单独拆装单个零件按单件计算人工。
3、拆装某一零件必须先拆掉其他零件,则需要考虑辅助拆装的工费。
4、拆装机械零件和电器零件,需要适当考虑拆装后的调试或测试费用。
5、拆装覆盖件及装饰件,一般不考虑其他工时费。
6、检修ABS,需确认维修方法,一般拆车轮30元/轮。
7、检修线路或电器元件另外计算拆装费。
8、拆装座椅如含侧气囊,工时费用可适当增加。
9、拆装方向机工时应按照车型调整。
10、吊装发动机的,应计算发动机吊装费用。
11、当更换项目较多时(≥10项),可以按30-50元/项统一计算总拆装费用。
损坏零件修复与更换原则
1、修复与更换的原则:损坏零件的修复或更换,一般应按照“损坏件能否修复、安全件是否允许修复、工艺上是否可以修复、是否有修复价值”的原则来确定。
2、材料更换依照保险的基本原理“补偿原则”确定,具体情况按以下:
①一般情况下,应更换正厂配件;
②如损坏件本身不是正厂配件,则以配套零件进行更换;
③稀有、老旧、高档车型的配件,更换标准应从严掌握;部分老旧车型,可与客户和修理厂协商,以拆车件进行更换。
水浸车零配件更换原则
1、整车线路不予更换,采取清洁、烘干、除氧化层后继续使用;
2、前大灯清洁、烘干后按在用车标准(标准值:灯光强度≥15000cd)检验,低于13000cd可考虑更换;
3、发动机采取拆解、清洁、烘干、润滑处理,可考虑付发动机修理包及润滑油;
4、电脑模块采取清洁、烘干、除氧化层后待检,经检验不合格后给予更换;
5、气囊一般不予更换,采取清洁、烘干后待用,如能举证确实损坏给予更换;
6、功能电机(如发电机、启动电机、压缩泵等)不予更换,清洁、烘干、润滑后使用;
7、辅助电机(如摇窗机电机、座椅电机等),采取清洁、烘干、触点防锈后经弱电试验(6V)确定损坏后更换;
8、音响功放、车载电话、喇叭等经清洁、烘干、除氧化层后检验确定损坏后给予更换。
因水浸高度不同而引起的各档次涉及的拆装范围不同,根据示意图确定各档次所需拆装的项目。零配件材料管理费按更换零配件材料进货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
1、一、二类综合性修理厂一般为10-15%;
2、4S店、特约维修站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20%;
3、资质较差的修理厂应适当下浮。
每辆事故车零配件材料费金额较大时,应按如如下比例适当降低管理费标准:
1、材料费在1-3万元的,管理费应不超过10%;
2、材料费在3万元以上的,管理费应不超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