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个人充电桩电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安庆个人充电桩电费标准为35元/千瓦时。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构成
(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由“电费+充电服务费”组成。
(二)电费执行省价格部门的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三)充电服务费实行 *** 指导价管理,其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在不高于规定的充电服务费基础上,自主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经营性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
经营性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大工业电价(免收基本电费)的充电服务费临时标准为0.60元/千瓦时;未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其所在场所分类目录电价的充电服务费临时标准为0.50元/千瓦时。
专业性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价格
专业性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充电服务费临时标准为0.40元/千瓦时;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
其他充电设施充电服务价格
在非经营性和非业充电桩充电的,暂免充电服务费,电费按所在充电场所的现行分类目录电价执行。
(1)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在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平段上浮0.03元,低谷下浮0.25元。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并未向国家电网集中报装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希望这些修改能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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