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动车上牌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吗?外地买的纯电动车可以在上海上牌么?
上电动车上牌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吗?
电动车上牌是需要留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的。上牌照是法律名文规定的,在购买新的电动车需要带上车子的购买发票和合格证到指定的地方上牌,上牌时需要提供购买者身份证和电话号码。这样此车就有了合法手续了,在之后若被盗和违法的事情就能第一时间找到车主,便于快速解决问题。
外地买的纯电动车可以在上海上牌么?
(1)可以上牌照。
(2)证件:本人身份证,上海居住证。
(3)手续:
①可以由非机动车管理所或电动车委托代为上牌商店受理,比对上牌目录,检验车辆尺寸和规格,审验有关凭证无误,加盖钢印,建档制证,核发牌证。
②复印件,所有人为外地身份证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沈居住(暂住)证明》,并加盖公章)。
③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可在登记人员核定后;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
④注册日期;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根据车主要求,登记业务窗口留存来历凭证(发票)复印件作为存档。
⑤对应上述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车办理注册业务是免费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有效期还暂无年限限定。
外地买的电动车应该可以在上海入户的。
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外地买的电瓶车,只要拿着上海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和外地电瓶车的发票,在上海就可以上牌了。
在上海电瓶车上牌,住在那个区就在那个区上,骑着电瓶车到上牌的地方,首先让上牌的人进行验车,然后拿着上海身份证或居住证加上电瓶车发票,去领了牌照交给上牌的人装上去就好了。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不得超过多少岁?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不得超过50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须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年龄的限制是由于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承担较大的安全风险,同时年龄较大可能影响驾驶员的身体状况和反应能力,因此限制了年龄范围,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的年龄不得超过50岁。
2.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应当年满二十四周岁,且十年内没有因饮酒、毒品等原因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因交通肇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超过50周岁。
3. 此规定是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
因此,申请大中型客货车不得超过50岁这一年龄要求应当得到严格执行。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的年龄限制为50岁以下这是因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的职业风险比较大,年龄稍大可能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和身体素质
然而,如果考试者具备了较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风险控制能力,且身体健康,那么申请年龄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但一般也不会接受超过55岁的考试申请者
不超过60周岁
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受理岗受理业务后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粘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等相关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预约科目一考试,打印预约凭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受理岗复核申请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确认核查结果,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不得超过6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大中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2021年电动车三包法?
1、用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在产品售出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和因制造质量产生零部件损坏,提供无偿维修。
2.属于制造质量的自行车件
(1)车架,前叉二年内出现开焊,断裂,予以更换,(非正常使用损坏,不予更换,免费维修,收取材料费)
(2)前轴,中轴,飞轮。六个月内如发现破碎,断裂时,予以更换。
(3)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内如发现砂眼,漏气,可以更换。
(4)电镀大件(镀铬)六个月内发现镀层自行起片,脱落。予以调换(车把,车圈,链轮,曲柄)
(5)烤漆件六个月内发现大片脱落者,予以更换(非正常使用,磕碰,破损不属于三包范围)
3.电器件部分
(1)蓄电池:在正常使用时,一年内出现漏渗,起鼓,将电池输出经仪器检测电池容量小于60%予以更换。
(2)电机:在正常使用二年内,出现轴承,齿轮,碳刷,换向器,造成的电机不转进行修理,修理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电机,壳体开裂,予以更换新电机。
(3)控制器:一年内出现不能调速,进行修理。修理后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控制器。
(4)充电器:一年内不能充电,进行修理,修理后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充电器
三包维修范围:
1.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内如发现沙眼可以更换(自行修补、人为破损或硬器戳穿者不予更换)。
2.电镀、油漆大件(车把、轮圈、链轮、曲柄、覆盖件)在半年内发现大片自行脱落或大面积起泡者予以调换(属人为破损、划伤不属三包范围)。
3.车架、前叉、车把、在两年内有开裂现象予以更换,摇臂及液压前叉在壹年内有开裂现象予以更换(外力撞击、强力颠簸、超载重物致开裂者不属三包范围)。
4.产品自售出之日十五日内,蓄电池不足额定容量90%,更换新电池。蓄电池在一年内发生故障,经测不足额定容量60%的,重新配组后应达到额定容量60%以上,三包有效期不重新计算。如更换新蓄电池的,按3‰折旧率/日,收取折旧费。
5.控制器、仪表、充电器在一年内功能失效者予以更换。
6.有刷电机在二年内、无刷电机在五年内发生电机壳座开裂、电机烧坏等故障者予以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