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创作是否是天然权利,不需要经过原作者授权?原作者是否有利向同人作者追责?_权力的游戏作者
同人创作是否是天然权利,不需要经过原作者授权?原作者是否有利向同人作者追责?
基本上大多数同人作品都是不盈利的,起码是非公开盈利的,也就是俗称的为爱发电,在不盈利的基础上如果不是真人同人的话对原作者的侵权就相对有限,还可以增加原著的流量,一般原作者不会采取维权行动。
如果是公开盈利的话是侵犯了原作者权益的,可以参考金庸起诉此间的少年作者一案,金庸先生获赔188万。
另外因为著作权法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原作者去世后50年,超过这个期限的作品写同人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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