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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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发布了2021年的招生章程,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以下是关于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的详细分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它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是一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

第三条: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包括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以及闵行校区,这些校区均位于上海市内,邮编分别为200062和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第四条: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等。

第七条:学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华东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总数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旨在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

第十条:学校预留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同时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等问题,这些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如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

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旨在明确学校的办学理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为广大考生提供参考,学校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期待在华东师范大学这片广阔的学术天地中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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